京南艺术中心开工动土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经济负增长,股指却飙升:德国股市是如何做到的?
本月更新4690  文章总数29404  总浏览量7711403

安东卫海货城:买全球 卖全国

本田日产官宣合并:电动化浪潮中“抱团取暖”,追赶特斯拉和比亚迪

科技赋能美妆行业 百雀羚研究院在京成立,向“短板”要动力

守则校务公开防震减灾章程制度职责考勤目标管理档案突发事件规定人员职责预案应急

美文示范

红狮控股拟50亿美元赴印尼建厂?相关产业人士回应

c7c7

“(四)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当事人的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意见;被申请人在中国大陆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意见。被申请人在上述期限内不提交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当事人的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意见;被申请人在中国大陆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意见。被申请人在上述期限内不提交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法释〔1998〕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调解书或者有关机构出具或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法释〔1999〕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法释〔2001〕1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法释〔2009〕4号)同时废止。

c7c7

官网显示,杨莉分管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和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联系财税金融审计、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物价)、招商引资、经信、生态环保、国资管理、工业园区和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务、林草、供销、气象、统计调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邮政)等方面的工作。